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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定价收费】系列 之 《保险怎样看?》

268月 2020

【定价收费】系列 之 《保险怎样看?》

冯康医生

按道理,从定价收费得到最大著数的,应该是保险公司。一直以来,保险公司经常投诉医疗成本上升,导致保险的赔偿金额不断增加,而且加幅往往是接近甚至超过双位数字的百分比。

保险公司为了降低增加保费的压力,维持边际利润,於是运用各种方法控制成本,包括为各项服务设立赔偿上限、设置保险医生名单固定医生支付金额、与指定医疗集团协定收费标准等。即使如此,保险公司在医疗保险方面的经营还是不容易。对消费者来说,医疗保险赔偿不足始终是个问题。根据政府每年公布的本地医疗卫生总开支帐目,私家医院出院病人自己支付费用的比例超过百分之四十。

定价收费不能一下子改变这个比例。但对保险公司来说,肯定有好处。首先是计算风险容易了,无论是病人个人的风险,还是治疗过程中出现的风险,都可以比较准确地量化。其次是行政费用可以减少了,尤其是对每项病人开支和医生收费的监察和跟进。最后是改善与顾客及医生的关系,增加运作的效率。

所以,当政府推出自愿医保计划的时候,有保险业界的朋友对政府未能引入病人诊断相关类别(DRG)作为定价准则表示失望。但我过去一年多和保险界的频密接触,发觉推动保险业界作出改变其实非常艰难。有的说不懂得怎样计算风险,有的说他们的系统不能够以定价收费方式运作,有的说不能改变现有顾客的保险计划,有的说营业代表不懂得怎样跟客人解释。都有道理!

定价收费要真正给病人带来好处,一定要和保险业界合作。这一座山,还是要攀上去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