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策纵横: 付费改革
018月 2023
医策纵横: 付费改革
冯康医生信报
国家医疗保障局(医保局)推动医疗付费改革的工作如火如荼,利用DRG/DIP作为机制,支付医疗机构。目标在2024年,达到地区以及医疗机构全面覆盖、病种达90%以上覆盖、医保基金总额预算达70%以上覆盖。能够达成这些目标,将有利于理顺医疗资源配置,减少医疗消耗及浪费,促进医院营运效率,健全绩效管理与运行监测、评估及考核。
有关DRG(Diagnosis Related Groups),我在之前许多文章中都有提及。这是在美国首先发展,于其社会医疗保障系统内支付医疗机构费用的方法。之后许多实行社会医疗保障的国家,皆根据本国医疗服务的成本及数据,修订适用的DRG,作为支付国内医疗机构的模式。现在国家采用的DRG系统,叫CHS-DRG,全名「国家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」。这系统和我们在中文大学医院用以制定定价收费的IR-DRG系统略有不同,但原则都是按病人所患疾病、需要做的手术或程序(内地叫操作)、病人有的合并症(comorbidity)及并发症(complication)、所需医疗资源及成本,把相关疾病分组,统一支付价格,我们则用来为病人做财务预算。
医保局目前推行的付费改革,不只采用DRG,其中也包括DIP的机制。DIP全名Diagnosis-Intervention Packet,是医保局根据全国不同省市医疗开支情况,按病人的诊断及手术的相对成本,作为价格调整。此外,医保付费改革还包括对长期、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按床日付费的模式,和对基层医疗服务,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,按人头付费的模式。可见付费改革并非一片单一僵硬的板块。医保局推动改革,透过分布全国的试点,在不同类型医疗机构,搜集各种地区及疾病的成本数据,分辨不同种类病人及管理模式,然后逐步执行。
过去20年,一直有跟进内地的医疗改革,由社会医疗保障,到药物价格、医疗讯息、医院管理、基层医疗,再到本文的主题付费系统,涵盖广阔,层次分明,执行有序,许多体制上的问题,可以逐一解决。对比我们在香港的医疗改革,政策文件出得很多,改革却踟蹰不前,体制上各种问题原地踏步,实在让人唏嘘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