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策縱橫: 付費改革
018月 2023
醫策縱橫: 付費改革
馮康醫生信報
國家醫療保障局(醫保局)推動醫療付費改革的工作如火如荼,利用DRG/DIP作為機制,支付醫療機構。目標在2024年,達到地區以及醫療機構全面覆蓋、病種達90%以上覆蓋、醫保基金總額預算達70%以上覆蓋。能夠達成這些目標,將有利於理順醫療資源配置,減少醫療消耗及浪費,促進醫院營運效率,健全績效管理與運行監測、評估及考核。
有關DRG(Diagnosis Related Groups),我在之前許多文章中都有提及。這是在美國首先發展,於其社會醫療保障系統內支付醫療機構費用的方法。之後許多實行社會醫療保障的國家,皆根據本國醫療服務的成本及數據,修訂適用的DRG,作為支付國內醫療機構的模式。現在國家採用的DRG系統,叫CHS-DRG,全名「國家醫療保障疾病診斷相關分組」。這系統和我們在中文大學醫院用以制定定價收費的IR-DRG系統略有不同,但原則都是按病人所患疾病、需要做的手術或程序(內地叫操作)、病人有的合併症(comorbidity)及併發症(complication)、所需醫療資源及成本,把相關疾病分組,統一支付價格,我們則用來為病人做財務預算。
醫保局目前推行的付費改革,不只採用DRG,其中也包括DIP的機制。DIP全名Diagnosis-Intervention Packet,是醫保局根據全國不同省市醫療開支情況,按病人的診斷及手術的相對成本,作為價格調整。此外,醫保付費改革還包括對長期、慢性病住院醫療服務按床日付費的模式,和對基層醫療服務,與慢性病管理相結合,按人頭付費的模式。可見付費改革並非一片單一僵硬的板塊。醫保局推動改革,透過分布全國的試點,在不同類型醫療機構,搜集各種地區及疾病的成本數據,分辨不同種類病人及管理模式,然後逐步執行。
過去20年,一直有跟進內地的醫療改革,由社會醫療保障,到藥物價格、醫療訊息、醫院管理、基層醫療,再到本文的主題付費系統,涵蓋廣闊,層次分明,執行有序,許多體制上的問題,可以逐一解決。對比我們在香港的醫療改革,政策文件出得很多,改革卻踟躕不前,體制上各種問題原地踏步,實在讓人唏噓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