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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策縱橫:「策略聯盟」角色

161月 2024

醫策縱橫:「策略聯盟」角色

馮康醫生信報

去年12月的「醫療體制蛻變」課程上,楊永強教授突然提出有關「策略聯盟」(Strategic Alliance)的討論,點出近年來,國際上就「策略聯盟」在強化醫療體制中的角色所做的研究和發現。對於「策略採購」,隨着政府成立策略採購統籌處,並以慢性疾病共同治理先導計劃作為第一炮,市民開始有初步認識。簡單來說,策略採購就是政府向私營醫療服務提供者採購服務,以推動政策目標。

那麼,策略聯盟又是什麼?商業機構透過建立策略聯盟的夥伴關係,達到彼此互利共享的商業目標,在商業社會很普遍。一般策略聯盟可以有3種模式:合資企業、股份策略聯盟、非股份策略聯盟。第一種,兩間公司透過合資成立新企業,創造新的商業策略目標;第二種,兩間公司透過部分收購或互換股份,從而推動彼此認同的策略方向及目標;第三種最為普遍,兩間公司通過合約協議,彼此互補,一起調撥資源,推進共同目標。

在醫療體制,策略聯盟的成立,有商業元素,但很多是由於政府倡導的政策。在美國,醫療服務提供者為回應由奧巴馬政府開始推動的「價值為本的醫療」(Value-based Health Care, VHC),加速結合成為策略聯盟。VHC要求服務提供者以預防為主,減少不必要的醫療消耗,提升民眾健康。VHC由社會醫療保障機構Medicare及Medicaid領頭推動,醫院及醫療集團等醫療服務提供者,必須聯合起來,形成綜合保健系統(Integrated Health System),才可以生存並擴大市場。

在內地,國家醫療保障已經達到全民保障的目標。即使公立醫院,其營運也非常商業化。一方面是由政府推動,於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的垂直結合;另一方面,乃醫院之間的橫向結合。這些橫向結合,一般叫「戰略夥伴」,很多時候是較為鬆散的聯絡關係,品牌的作用較大,未必有很強策略性。

在香港及大灣區,在私營市場推動VHC,必須有保險、基層醫療服務提供者及醫院三方結合,形成策略聯盟。

如果能夠結合國家醫療保障的支付系統,及政府的策略採購,就可以事半功倍。